LZHG15-052柳州市鹿寨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竣工资料及土地重估与登记技术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鹿寨县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就“柳州市鹿寨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竣工资料及土地重估与登记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ZHG15-05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LZHG15-052
项目名称:柳州市鹿寨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竣工资料及土地重估与登记技术服务
项目联系人:蓝工
联系方式:0771-5510830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鹿寨县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鹿寨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赖工,0772-681275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公告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蓝工/0771-551083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1月28日
中标日期:2016年02月24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广西泰诚土地咨询有限公司 | 南宁市竹溪大道35号综合楼7楼 | 516.12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黄瑞民、杨异琼、吴纹华、陈莉娴、樊进军、余卫平、赖嘉 (业主评委)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
六、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说明:
1、本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3、监督管理部门:鹿寨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2-6822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