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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公安网络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6 16: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偃师市公安局的委托,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偃师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公安网络工程项目组织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公安网络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FDZB-2016-099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核心交换机路由器、接入交换机、单模光模块等。

 2、本项目预算金额:玖拾柒万柒仟肆佰肆拾壹元(97.7441万元)。

三、采购信息

谈判日期:20162269: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 偃师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四、谈判小组成员:

贾同欣、吕红柳、蔡明宽

五、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洛阳市星博电子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玖拾伍万元整(¥950000元)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保修期:3

成交供应商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宝龙城市广场

六、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偃师市公安局

  联 系 人: 蔡先生               

  电    : 13937984450  

      邮  箱:527963742@qq.com

    联系地址:偃师市商都路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13526971051

    电子邮件:570882897@qq.com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602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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