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建设工程检验试验(2016年第I标段)服务的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建设工程检验试验(2016年第I标段)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PC2016服字018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PC2016服字018号
项目名称: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建设工程检验试验(2016年第I标段)服务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
联系方式:0774-5137829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平桂大道桂隆发展大厦6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曾诗惠0774-330690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名称: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建设工程检验试验(2016年第I标段)服务
项目编号:HPC2016服字018号
项目地点: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地域内。
招标范围:对建设规模描述范围的施工工程进行建设工程试验检验服务。
工作服务期(除特殊注明处外,“日”均指日历日,“月”均指自然月,“年”均指365日历日):
本项目试验检验服务期附属施工工期,具体服务期为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并经审计完毕之日止。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微微0774-513782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1月22日
中标日期:2016年02月23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广西鼎恒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null | 66.0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莫永辉、麦克健、钟雁芳、红燕辉、陈妲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建设工程检验试验(2016年第I标段)服务
项目编号:HPC2016服字018号
项目地点: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地域内。
招标范围:对建设规模描述范围的施工工程进行建设工程试验检验服务。
工作服务期(除特殊注明处外,“日”均指日历日,“月”均指自然月,“年”均指365日历日):
本项目试验检验服务期附属施工工期,具体服务期为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并经审计完毕之日止。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六、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 | 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建设工程检验试验(2016年第I标段)服务 | ||||||||
项目编号 | HPC2016服字018号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4-330690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4-5137829)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2月23日15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 ||||||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及授权 | 评委组成(5人):莫永辉、麦克健、钟雁芳、红燕辉、陈妲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6年02月26日08时30分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6年02月28日17时00分 | ||||||
拟中标人 | 广西鼎恒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
中 标 候 选 人 情 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鼎恒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
投标总报价 | 660000.00元 | ||||||||
工作服务期 | 本项目试验检验服务期附属施工工期,具体服务期为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并经审计完毕之日止。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惠恒建设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
投标总报价 | 849000.00元 | ||||||||
工作服务期 | 本项目试验检验服务期附属施工工期,具体服务期为:子项1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60天(日历日);子项2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90天(日历日);子项3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270天(日历日);子项4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270天(日历日)。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创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
| 809000.00元 | ||||||||
工作服务期 | 本项目试验检验服务期附属施工工期,具体服务期为: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270天(日历日)。 | ||||||||
中标人确定方式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无 | |||||||||
公示媒介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在答复期满1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 ||||||||
投诉部门 | 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投诉电话 | 0774-8832896 | ||||||
招标人: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2016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