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平班镇共和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中标人放弃中标及重新确定中标人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平班镇共和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理工程;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5-G2-027-BN;
三、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并于2015年11月26日发布中标公示,现因本项目中标人广西嘉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表示放弃中标资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中标候选人广西新缘路建工程有限公司递补为中标人,其投标报价为:人民币伍佰柒拾柒万伍仟零捌拾陆元贰角玖分(¥5775086.29)。
五、公示期:2016年2月24日
六、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材料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隆林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八、招标单位:隆林各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776-2056192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百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6-2696699
隆林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 隆林各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
办公室
2016年2月24日 2016年2月24日
广西百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