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肃州区新城区二期集中供热PPP项目遴选社会资本方竞争性磋商预成交结果公告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肃州区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酒泉市肃州区新城区二期集中供热PPP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经过全面细致的评审,于2016年1月19日推荐了3名候选供应商。依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磋商小组成员做为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于1月20日进行确认谈判,确定了预成交供应商,在有效的质疑期内收到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对山西蓝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质疑函,经磋商小组对质疑内容进行了复核和复审,认为山西蓝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不适宜作为本项目预成交供应商。为此,谈判确认小组于2月18日对本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确认谈判,确定了预成交供应商,现将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酒泉市肃州区新城区二期集中供热PPP项目遴选社会资本方
项目编号:SZZFCG-201527号
2、采购内容
酒泉市肃州区新城区二期集中供热PPP项目社会资本方的遴选
3、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约3.97亿元,其中一期工程投资约2.29亿元,二期工程投资约1.68亿元,以最终审核为准。
二、磋商首次公告时间
2015年12月21日
三、磋商时间
2016年1月19日10时00分
四、磋商结果
预成交供应商:酒泉市春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合作模式:建设-运营-移交;
2、项目建设内容:规划新建占地约70亩,建设热源厂1座,换热站19座,安装高效煤粉锅炉及附属设施;
3、特许经营权:25年(以社会资本方投资建设当年开始计算);
4、本项目通过以下方式取得回报或收益:
(1)采暖费,收取标准按肃州城区政府核定的统一标准执行(目前价格为:办公28元/㎡,商业等30元/㎡,居民住宅20.5元/㎡,以上面积为建筑面积)。
(2)政府对2016年1月1日以后开工的约140万㎡供暖面积,按实际接入的供暖面积给予39.2元/㎡的补助。对2016年1月1日以前开工的约200万㎡供暖面积已投资建设了部分一级管网和换热站,不再补贴。
(3)政府给予一次性必要的建设投资补助,需要政府给予一次性补贴壹仟捌佰万元整(¥18000000.00元);
(4)除上述取得回报或收益途径外,在建设期间内政府不再有任何资金投入。
5、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以现金形式按照出资金额(以一期工程投资约2.29亿元为准)的5%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建设履约提供担保。
五、磋商小组及确认小组成员名单
磋商小组名单:王国荣、丁福章、殷正军、张小虎、郝诚、景品德、姚方;
确认小组名单:王国荣、丁福章、殷正军、张小虎、郝诚;
六、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肃州区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景刚元
联系电话:13639377360
采购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鹏、毛志海
联系电话:18893374175、15095669166
各有关当事人对预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预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8893374175。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