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察和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察和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察和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三次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就本项目结果公布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察和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招标;
2、采购编号:柘财采购【2015】191号。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于2016年1月2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时间:2016年2月18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
2、评标地点: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3、评标专家:陈雷、李志辉、王卫民、何未、林广亚;
四、中标信息:
中标人:商丘市博达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中标价:
大 写:贰佰壹拾肆万捌仟捌佰柒拾圆整
小 写:2148870.00元
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天
质量要求:合格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37021988
招标代理: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地址:郑州市健康路159号发展大厦516室
联系电话:0370-7390229 13903709252
监督部门:柘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370-7295108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