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闫河治理工程鹿辛北路至新311国道PPP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2016年2月17日,经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对鹿邑县闫河治理工程鹿辛北路至新311国道PPP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将磋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鹿邑县闫河治理工程鹿辛北路至新311国道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鹿采购[2015]1102-2号
三、项目内容:鹿邑县闫河治理工程鹿辛北路至新311国道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四、磋商小组成员:莫秋梅、武安状、尹鲜杰、张浩、薛显军
五、磋商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河南省伟祺园林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社会资本投资回报率为8%
建设周期:1年
运营周期:10年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河南海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社会资本投资回报率为8%
建设周期:1年
运营周期:10年
六、采购人: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13939462586
七、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东风路与文博东路交叉口正弘蓝堡湾二期7号楼三单元2604室)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712602-803
八、磋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点击下载]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