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长乐市福北路改造路灯、电缆、变压器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7 16: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项目名称:长乐市福北路改造路灯、电缆、变压器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FJGC-G-2015-188                  批复号:[2015]长乐财购计(144)

3采购人名称:长乐市靓航路灯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长乐市吴航街道洞江花园A4

   联系方式:0591-28820135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

   联系人:陈云

   联系方式:0591-8331210983312509     传真:0591-83393305

5、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1月22][2016年2月16]

6、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6217](招标编号:FJGC-G-2015-188)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姓名:  陈锦龙

电话:   0591-28820135

8、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8.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江苏宝德照明器材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不符合资格标准的第(5)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福建俊榕能源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不符合资格标准的第(5)条款的规定;且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复印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注明:“本函有效期为2个月,复印件无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俊榕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效,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7)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交投标文件的社会保险登记证过期(有效期200111200512),不符合资格标准的第(4)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交社会保险登记证,不符合资格标准的第(4)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鸿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瑞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福建新兴路灯电力钢杆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样品承诺函中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不符合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2)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所提交的设备购置发票未注明与原件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第13.8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福建新兴路灯电力钢杆有限公司所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样品承诺函中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且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2)条款、第(6)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鸿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瑞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9、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

9.1政策性加分情况:

(1)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所投中华灯是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的节能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中华灯型号与节能清单所列的产品型号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政策性加分条款规定,本项内容不给予加分。

(2)福建鸿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节能产品加分明细表未填写,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招标文件政策性加分条款规定,本项内容不给予加分。

9.2价格扣除情况:

(1)福建瑞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 的指标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7,708,085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7,708,085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7,245,599.9元。

(2)福建鸿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是江苏飞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招标文件政策性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不给予价格扣除。

10、评标结果:

    10.1合同包一评标结果:

10.1.1中标供应商名称:福建瑞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10.1.2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马保村后园361#仓库123

10.1.3中标金额:770.8085元。

10.1.4合同履行日期:30日内。

10.1.5服务要求: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中标所提供的厂家原装正品,执行国家“三包”政策标准,质保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仪器设备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其中灯杆及底座免费保修期十二年,其余均免费保修五年。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立即响应,并在1小时内给予明解的解决措施,2小时内派出专来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清理现场。4小时内彻底解决故障。

10.1.6中标货物的明细情况如下:

包号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1

中华灯

RG-TGD-03/13

10*LED10.5W*LED300W

827

9,105

1-2

中杆灯

RG-NDJ-01/14

3*400W

31

5,750

10.2合同包二评标结果: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招标程序终止,本合同包废标。

11、评标委员会成员:汪卫民、陈铭宋、卞德森、赵明、汪水春、方美英、黄津钟

特此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6217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