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洞新村排灌渠、灌溉渠项目成交公告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凌云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于2016 年2月16日就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洞新村排灌渠、灌溉渠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洞新村排灌渠、灌溉渠项目
项目编号:GXBSZC2016-J2-S005-XY
二、招标信息公告时间: 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3日
三、截标日期: 2016年2月16日11:00分
四、成交结果公告时间:2016年 2 月 17 日
五、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广西新缘路建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柒万肆仟柒佰贰拾贰元捌角贰分(¥774722.82元)
工期:180日历天
成交供应商地址:百色市城北二路15号
六、评审专家名单:苏学海、莫少荣、黄志恒
七、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凌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西苑小区422号行政大楼243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钟章信 18507767799
八、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百色市向阳路7号阳光新城B栋11楼1120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覃华 联系电话: 0776-2961233/13737697729
九、说明:
1、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监督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0776-2961933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十、网站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