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中心城区城市街景景观综合整治——执法车辆统一标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对许昌市中心城区城市街景景观综合整治——执法车辆统一标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城区城市街景景观综合整治——执法车辆统一标识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ZFCG-T2016009
预算金额:18万元
采购人:许昌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招标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许昌市中心城区城市街景景观综合整治——执法车辆统一标识的采购。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体
2016年2月4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和《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2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四室
评委组成人员:高国实、张同均、刘俊辉。
五、成交信息
第一名:许昌市恒兴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第二名:许昌晨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第三名:许昌亚飞汽车连锁店有限公司
经评标委员会推荐第一名许昌市恒兴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拟成交单位,地址:许由路与延安里交叉口东100米路北;联系电话:18639719910;成交金额173500.00元;
第二名许昌晨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备选成交单位,投标报价176500.00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许昌市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4-8328818 电话:0374-6098899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 地址:许昌东城区天瑞街东泰大厦五楼
七、备注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公示时间:2016年2月15日—2016年2月17日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