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办公用品定点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1、招标文件编号:FJTH-43320151111-2
2、采购单位名称: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消防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环西路196
联系人:王力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联系人:
联系方式: 0591-87878462转811 传真:0591-87878463
4、招标公告日期:
5、中标情况:
详见下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 | 规格 型号 | 中标数量 | 中标单价(元) | 中标金额(元) | 服务 要求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1 | 办公用品定点采购项目 | 办公用品定点采购 | 多林80gA4浅色复印纸/华岁16027 B5皮革本等 | 1家 | 下浮率20% | 下浮率20% | 福州卓飞贸易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香槟路13附近 | |
2 | 水电耗材采购 | LED投光灯:100W/正野排扇吸顶(大)等 | 1家 | 下浮率24% | 下浮率24% | 福建兄弟文仪贸易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43号 |
其中,“福州企力办公用品有限公司”报价文件未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报价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需单独装订,分册密封投标),电子文件一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含产品彩页),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的,详见附件3)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报价部分正本应另附一份独立封装的报价一览表正本。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按规定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注:若未按要求编制、胶装、提交材料或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出现报价,视为无效报价。)该报价人资格审查不通过,按废标处理;其他各报价人均通过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6、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薛亦玉、汪卫民、李喜晨。
7、中标公告届满期:2016年2月15日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特此公告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