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出入境证件项目-证件防伪膜印制服务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公安部出入境证件项目-证件防伪膜印制服务
招标编号/包号:1541STC40229/06
采购人名称: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北京东长安街14号
公安部廉政监督举报电话:12389
公安部廉政监督举报网站:www.12389.gov.cn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688251
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日期:2015年12月17日
定标日期:2016年2月4日
采购用途:用于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
标段号 | 标段1 | 标段2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深圳市华正联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冠众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村路99号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 | ||
中标金额(元/枚) | 3.5066 | 1.5820 | ||
主要中标标的 情况 | 名称 | 证件防伪膜印制服务 | ||
项目基本概况 | 本次采购的印制服务成果证件防伪膜(以下简称“塑封膜”)是一层覆在符合ICAO Doc 9303规定的3型机读标准形式出入境证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普通护照)资料页表面的很薄的全息防伪塑封膜,以提高证件表面个人信息的持久性以及防涂改、防伪造、防磨损性能。 塑封膜的外观、性能、防伪等关键内容应与2010版塑封膜没有明显差异(以不影响持证人正常使用为标准)。 | |||
数量 | 采购任务总量的80% | 采购任务总量的20% | ||
单价(元/枚) | 3.5066 | 1.5820 | ||
服务要求 | 供应商应保证在接到业主方生产任务通知后的6个月内完成证件防伪膜产品的生产印制工作,并在任何时间内自接到业主方或用户方申领通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特殊紧急情况下在48小时内),将相应数量的证件防伪膜产品安全运输至业主方或用户方指定地点(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张根祥、高波、王銮、马涛、李洪培 | |||
项目联系人:刘姗姗、陈俊
本公告有效期限为1个工作日。
1541STC40229-06包招标文件.pdf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