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出入境证件项目-电子普通护照印制服务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公安部出入境证件项目-电子普通护照印制服务
招标编号/包号:1541STC40229/07
采购人名称: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北京东长安街14号
公安部廉政监督举报电话:12389
公安部廉政监督举报网站:www.12389.gov.cn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688251
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日期:2015年12月17日
定标日期:2016年2月4日
采购用途:用于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
标段号 | 标段1 | 标段2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上海密特印制有限公司/上海印钞有限公司 | 北京金辰西维科安全印务有限公司/北京华联印刷有限公司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上海市绥德路887号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1号 | |
中标金额(元/本) | 21.18 | 21.18 | |
主要中标标的 情况 | 名称 | 电子普通护照印制服务 | |
项目基本概况 | 本次采购的印制服务成果电子普通护照(简称“电子护照”)是在传统护照基础上,利用现代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和无线射频通信技术,将含有芯片模块的元件层材料嵌入到证件簿本中,并在芯片中存储个人资料和个人生物特征信息(如人像、指纹等),通过数字签名、生物特征识别等信息技术达到增强防伪性能和快速鉴别真伪目的的国际旅行证件。 电子护照的外观、性能、防伪等关键内容应与2012版电子护照没有明显差异(以不影响持证人正常使用为标准)。 | ||
数量 | 采购任务总量的70% | 采购任务总量的30% | |
单价(元/本) | 21.18 | 21.18 | |
服务要求 | 供应商应保证在接到业主方生产任务通知后的6个月内完成电子普通护照产品的生产印制工作,并在任何时间内自接到业主方或用户方申领通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特殊紧急情况下在48小时内),将相应数量的电子普通护照产品安全运输至业主方或用户方指定地点(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张根祥、高波、王銮、马涛、李洪培 |
项目联系人:刘姗姗、陈俊
本公告有效期限为1个工作日。
1541STC40229-07包招标文件.pdf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