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园林处河滨公园动物园笼舍改造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园林处河滨公园动物园笼舍改造维修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园林处河滨公园动物园笼舍改造维修工程项目
2.2、采购编号:PZC2015-11936Ag-58269
2.3、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河滨公园园内,拆除原有笼舍,建设4座动物笼舍、铁艺栏杆,轻钢结构,动物笼舍分别为2座大型兽笼、1座小型兽笼、1座鸟类笼舍,建筑面积约2871.6㎡,总投资约320万元。
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7、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承诺(报名时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相关证书及注册证;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15年六月份至十二月份投标人在当地社保部门连续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有效查询途径或查询页面。若因人社部门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可有相关人社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3.5、投标人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市或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无商业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6、外省或外地企业应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
3.7、2012、2013、201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8、企业2013年1月份以来类似业绩(钢结构项目业绩),报名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9、投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保证有较强经济实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和报名期间不得更换。以上内容做出书面承诺,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公司盖章。若发现提供资料弄虚作假,可直接取消投标资格。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请有意参与投标者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到现场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涉及的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报名地点及时间: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地址: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北平顶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2016年2月 2 日至 2016年 2 月 6 日17:30(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报名,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联系人:乔立
电 话:152375233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中兴路粮食局南楼六楼9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5-3659996 13938678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