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北海出口加工区招商宣传广告牌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依据北海市财政局《北海市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审核表》要求,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北海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于2016年1月25日对北海出口加工区招商宣传广告牌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洽谈,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北海出口加工区招商宣传广告牌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编号:D-BZCG083-20151224)。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内容:沪宁高速单立柱双面招商宣传广告牌。
合同开始履行日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及北海市政府采购网(www.beihaizc.com.cn),2016年1月25日。
四、洽谈日期:2016年1月29日。
洽谈地点:北海市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洽谈小组成员:林晓霞、崔新民、刘冰。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金额和主要内容:
成交供应商名称:苏州市恒泰户外广告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葑谊街266号4-1804。
成交金额:伍拾捌万元整(¥580,000.00元)。
成交标的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六、业务咨询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欧阳志鹏,联系电话及传真:0779-3056122。
采购人联系人:刘冰,联系电话:18076692013。
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月29日
附件: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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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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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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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高速单立柱双面招商宣传广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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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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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日。 2、规格:7m×21m×2面。 3.保修和服务要求: 1)、提供广告设计并安排安装发布; 2)、广告位所需照明灯具,产生的照明费用由广告位提供商负责; 3)、画面褪色、画布陈旧等因素,正常情况下(具体时间届时通知为准)更新一次广告位画面; 4)、非采购方责任造成的画面损坏、画面褪色致看不清楚、广告位之间破损等情况,广告位提供商应及时告知乙方,同时,由甲方负责及时修复广告位支架,及时更换画面,所需费用由甲方广告位提供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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