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2015年度全省公安被装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公安厅委托,就其2015年度全省公安被装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2015年度全省公安被装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2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招标于2016年1月4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7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与经七路中州国际饭店三楼国际会议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梁涛、田莉军、秦国武、彭青秀、孙洪平、朱进忠、王双华。
四、中标信息
A1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山西兵娟制衣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3804632.56元。
A2包:
因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该包按废标处理。
A3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南太可思服饰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3872387.51元。
A4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柏泰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5866385.85元。
A5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亨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2509227.75元。
A6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玉人服装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4146621.29元。
A7包:
因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该包按废标处理。
A8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南凯昌服装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2494247.04元。
A9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圣利斯服饰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7236638.75元。
A10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圣利斯服饰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2224183.26元。
A11包:
至投标截止时间该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予开标。
B1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4604505.65元。
B2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8709086.64元。
B3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华西村精毛纺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4023132.11元。
B4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常州市君豪纺织品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6626972.72元。
B5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常州市君豪纺织品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4973629.13元。
B6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绍兴县恒美染整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4198768.32元。
C1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南印明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7659201.48元。
C2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泰安市皮鞋厂;
中标金额:人民币4078240.84元。
C3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包头西蒙皮业服饰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4260754.10元。
C4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浙江金萨克服饰皮具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3853137.79元。
C5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浙江金螳螂鞋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1836822.73元。
E1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加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5237218.18元。
E2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玉人服装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6691314.14元。
E3包:
因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该包按废标处理。
E4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高派服饰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2500196.34元。
E5包:
因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该包按废标处理。
E6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高派服饰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2224702.76元。
F1包:
因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该包按废标处理。
F2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浙江佳友领呔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675571.05元。
F3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衡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2288050.55元。
F4包:
因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该包按废标处理。
F5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福州帝豪服饰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2417582.38元。
F6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丽泰光学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2888351.54元。
F7包:
因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该包按废标处理。
F9包:
至投标截止时间该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予开标。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危先生 李先生 周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010635 18003717218
传真电话:0371-69131088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邮政编码:450002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提交人须提交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