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制作设备采购项目流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7 11: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文件编号:XFZB-2016-02
2、采购单位名称:闽侯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闽侯县
联系人:郭主任
电话:22070814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联系人:陈爱光
联系电话:0591-88002309 传真:0591-88002607 E-mail:fjxfzb@126.com
4、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1月4日
5、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6年1月26日
6、流标情况:
福州市南强贸易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合格,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标处理;
项目名称 | 中标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中标金额(万元)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制作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B“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 因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故本项目流标 |
7、评委会成员名单:陈学新、黄致玲、刘文银、任寿云、王朝榕
8、投标供应商对流标有异议的,请在流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特此公告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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