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钦南区那彭镇彭新村大阳能集中应用示范新村建设工程YLQZJ20162001-NQ成交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于2016年1月22日(评标日期)就钦南区那彭镇彭新村太阳能集中应用示范新村建设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钦南区那彭镇彭新村太阳能集中应用示范新村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YLQZJ20162001-NQ
三、项目简要说明:钦南区那彭镇彭新村太阳能集中应用示范新村建设工程,具体内容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竞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日期:2016年1月15日
定标日期:2016年1月25日
五、评标信息:
谈判日期:2016年1月22日下午15时00分
谈判地点: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10号楼4楼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谈判小组负责人:陈超
谈判小组其他成员:冯华玉、刘裕东
六、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名称:广西桂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钦州市钦北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三楼
成交金额:捌拾壹万柒仟零柒拾元柒角捌分(¥817070.78)
七、说明
1、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10号楼4楼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如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联系人:韦斯特 联系电话:0777-3258836 传真:0777-3258855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栋如 联系电话:0777-3781302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
3、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附件:谈判文件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