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官学院仙葫校区物业服务采购(GXZC2015-G3-0282-CGZX)中标公告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2016〕201512070029号计划函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于2016年1月25日就广西检察官学院仙葫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广西检察官学院仙葫校区物业服务采购(GXZC2015-G3-0282-CGZX)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广西检察官学院仙葫校区物业服务采购;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http://www.gxcz.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gxgp.cn),2015年12月31日。
四、评标日期:2016年1月25日
评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梁巧宁、李克彬、梁爱东、周寿强、张卫、潘春桃
采购人代表:桂文克(本项目)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南宁泰亨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金浦路6号金湖帝景小区三层
中 标 金 额:壹仟肆佰叁拾玖万陆仟叁佰壹拾元整(¥14,396,310.00元)
六、联系事项:
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覃露;联系电话:0771-5309285
2、采购人名称、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桂文克
联系电话:0771-5506456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1、采购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