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标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八步区河道2015年采砂许可(二次招标)的招标结果公告
广西标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八步区水利局的委托,就“贺州市八步区河道 2015年采砂许可(二次招标)”项目(项目编号:HZBBCG2015服字74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ZBBCG2015服字74号
项目名称:贺州市八步区河道 2015年采砂许可(二次招标)
项目联系人:曾工
联系方式:0774-5201991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贺州市八步区水利局
采购人地址:贺州市建设中路3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梁工0774-527245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广西标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
贺州市八步区河道2015年采砂许可(二次招标)的招标结果公告
广西标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八步区水利局的委托,于2016年1月4日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贺州市八步区河道2015年采砂许可(二次招标)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贺州市八步区河道2015年采砂许可(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HZBBCG2015服字74号
招标单位:贺州市八步区水利局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1月4日
开标日期:2016年1月25日9时00分
招标结果公告日期: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1月28日
招标结果情况:
(1)一标段开标材料审核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人,二标段及三标段在投标截标时间止无投标人到会签到,因此本次招标的一标段、二标段及三标段作废标处理。
(2)四标段(贺江仁义镇龙江村龙江坝至铺门镇中华村渡口河段)
中标人:利国祥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壹拾捌万元整(¥2180000.00)
采砂许可期限:12个月,不含准备期(从下发中标通知书之日算起三个月内)和禁采期(每年5、6、7、8月)
评标委员会成员:陶荣军、谭秋香、莫沫、卢友富、莫俊明。
说明: 1.投标人认为招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标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标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标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列举事实依据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机构:贺州市八步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标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6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标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太白社区建德街4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曾工0774-520199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1月04日
中标日期:2016年01月25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利国祥 | / | 218.0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陶荣军、谭秋香、莫沫、卢友富、莫俊明。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1项目名称:贺州市八步区河道 2015年采砂许可(二次招标)
1.2项目编号:HZBBCG2015服字74号
1.3招标人:贺州市八步区水利局
1.4项目概况:根据贺州市八步区辖区河道(贺江干流)采砂规划报告2015-2020年》规划成果,贺州市八步区辖区河道采砂分区划分为禁采区、可采区;本次招标范围为可采区,共划分为4个标段(详见图纸);采砂许可期限为12个月,不含准备期(从下发中标通知书之日算起三个月内)和禁采期(每年5、6、7、8月);本招标项目各投标人仅可就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六、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范围:
标段号 | 可采区名称及河段位置 | 可采区面积(平方公里) | 年度采砂量(万m³) | 标底价 (万元) |
一标段 | 贺江贺街镇临江电厂至贺街镇新忠村黎家河段 | 64.13 | 8.63 | 193 |
二标段 | 贺江步头镇三涌河段、步头镇滦水村河段 | 42.86 | 5.63 | 131 |
三标段 | 贺江信都镇狮子头至龙江坝河段 | 25.95 | 4.17 | 103 |
四标段 | 贺江仁义镇龙江村龙江坝至铺门镇中华村渡口河段 | 43.22 | 9.57 | 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