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隆安县城厢镇旺中村岜旺屯-村庄景观工程【招标编号:鼎策ZB-2015-232(重)】中标结果公示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隆安县城厢镇旺中村岜旺屯-村庄景观工程
【招标编号:鼎策ZB-2015-232(重)】中标结果公示
隆安县城厢镇旺中村岜旺屯-村庄景观工程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名称: 隆安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2、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3、工程名称: 隆安县城厢镇旺中村岜旺屯生态综合示范村项目
4、开标评标时间: 2016年1月25日
5、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铭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541871.16元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伍拾肆万壹仟捌佰柒拾壹元壹角陆分)
承诺工期:30日历天 承诺工程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558338.02元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伍拾伍万捌仟叁佰叁拾捌元零贰分)
承诺工期:30日历天 承诺工程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西建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15521901.69元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伍拾贰万壹仟玖佰零壹元陆角玖分)
承诺工期:30日历天 承诺工程质量:合格
6、公示时间: 2016 年1月26日至 2015 年1月28日
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隆安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0771-6531019。 2、质疑电话: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0771-5766534 传真:0771-5766404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或投诉的时间。 (6)质疑书或投诉书必须署名。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隆安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26日 201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