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实验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0835-1501B91N1451C1)的中标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2 16: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梅州市公安局的委托,于2015年12月30日就梅州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实验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0835-1501B91N1451C1)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1B91N1451C1;
二、采购项目名称:梅州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实验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77931.00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梅州市鸿亮玻璃仪器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77,431.00元
中标供应商法人代表:邹秋亮
地址:梅州市梅松路长线局2栋24间
六、评审日期:2016年1月21日;
评审地点: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评标室;
评审委员会负责人:李健新
成员:凌春香、林峰、刘伟聪、徐万基。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余小姐、诸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3-2398938
(三)采购监管部门:梅州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753-212212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时间:2016年1月22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1B91N1451C1;
二、采购项目名称:梅州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实验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77931.00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梅州市鸿亮玻璃仪器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77,431.00元
中标供应商法人代表:邹秋亮
地址:梅州市梅松路长线局2栋24间
六、评审日期:2016年1月21日;
评审地点: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评标室;
评审委员会负责人:李健新
成员:凌春香、林峰、刘伟聪、徐万基。
七、评审意见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余小姐、诸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3-2398938
(三)采购监管部门:梅州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753-212212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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