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妇幼保健院废水处理工程安装设施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1 11: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大埔县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于2016年1月20日就大埔县妇幼保健院废水处理工程安装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QY16MZHG01001)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大埔县妇幼保健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埔县妇幼保健院废水处理工程安装设施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GDQY16MZHG01001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包括内容、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等)
1、采购内容:废水处理工程安装设施;
2、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
六、招标公告日期及媒体:采购代理机构于2015年12月30日在公开的媒体梅州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6年1月20日
2、评审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1楼(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管万新
4、评审委员会其他成员:范瑞平、陈益堂、张伟粦、陈若文
八、评审结果详情如下:
九、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梅州市三达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广梅路49号303房
3、中标供应商法人代表:陈三皇
4、中标金额:人民币叁拾柒万肆仟贰佰肆拾元整(¥374,240.00元)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大埔县妇幼保健院
采购人地址:梅州市大埔县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1楼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罗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53-222312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3-2396126
此中标公告即为采购结果通知书。如果供应商对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招标文件
一、采购人名称:大埔县妇幼保健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埔县妇幼保健院废水处理工程安装设施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GDQY16MZHG01001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包括内容、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等)
1、采购内容:废水处理工程安装设施;
2、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
六、招标公告日期及媒体:采购代理机构于2015年12月30日在公开的媒体梅州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6年1月20日
2、评审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1楼(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管万新
4、评审委员会其他成员:范瑞平、陈益堂、张伟粦、陈若文
八、评审结果详情如下: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项目名称:大埔县妇幼保健院废水处理工程安装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Y16MZHG01001 评审日期:2016年1月20日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初步审查 | 技术得分(30分) | 商务得分(50分) | 价格得分(30分) | 综合得分(100分) | 推荐排名 |
1 | 梅州市三达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25.00 | 35.20 | 29.66 | 89.86 | 1 |
2 | 梅州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是 | 10.00 | 23.80 | 30.00 | 63.80 | 2 |
3 | 广东思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12.40 | 12.00 | 29.94 | 54.34 | 3 |
4 | 广州漓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是 | 11.20 | 6.60 | 29.85 | 47.65 | 4 |
九、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梅州市三达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广梅路49号303房
3、中标供应商法人代表:陈三皇
4、中标金额:人民币叁拾柒万肆仟贰佰肆拾元整(¥374,240.00元)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大埔县妇幼保健院
采购人地址:梅州市大埔县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1楼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罗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53-222312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3-2396126
此中标公告即为采购结果通知书。如果供应商对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招标文件
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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