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空调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1 09: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委托,于2016年1月20日就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空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JL-CG151212,招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GZJL-CG151212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项目内容:空调设备  一项

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本项目于2015年12月15日在①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②肇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oqing.gdgpo.com);③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haoqing.gov.cn/)等媒体登载采购公告。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6年1月20日

2、评审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四楼403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姜纪建

4、评审委员会成员:姜纪建、燕赫男、禤顺文、李耀权、黄健铭。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如下: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技术及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投标总价(元)

推荐排名

比例70%

比例30%

100%

 

1

肇庆市强盛冷气工程有限公司

36.33

24.63

60.96

¥299120.00

3

2

肇庆市联众贸易有限公司

65.00

24.76

89.76

¥297460.00

1

3

肇庆市端州区美高电器有限公司

 

因“投标书”符合性不通过,作废标处理。

4

肇庆市华鑫电器贸易有限公司

35.00

30

65.00

¥245540.00

2

注: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中标信息

1、中标信息中标单位:肇庆市联众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炳财

中标单位地址:肇庆市太和北路12号华南智慧城B450

2、中标金额:¥297460.00

3、完工期:接进场通知后20天内完成本项目交付使用

4、主要中标标的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计算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1

两匹单冷挂式空调

27

6170

166590元

2

两匹单冷柜式空调

4

6000

24000元

3

三匹单冷单相柜式空调

10

7480

74800元

4

两匹冷暖天花机

1

8300

8300元

5

三匹单冷单相天花机

1

10800

10800元

6

           两匹冷暖天花机铜管

12

100元/米

1200

7

三匹单冷单相天花机铜

12

120元/米

1440

8

PVC排水管

100

13元/米

1300

9

水钻空调孔

80

55元/个

4400

10

不锈钢两匹支架和螺丝及吊架

32

100元/副

3200

11

不锈钢三匹支架和螺丝及吊架

11

130元/副

1430

12

总价:¥297460.00元

 

感谢各供应商对我公司采购工作的支持,请中标单位尽快与用户单位联系(三十天内)并签订采购合同;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落标,本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十、请中标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

收 款 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第一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肇庆文明路支行

账号:44001708615053003564

财务联系人:覃小姐

联系电话:0758-6913619

十一、采购人、采购办、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8-2810352

2、采购办联系方式:

采购办名称:肇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办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8-231315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建设三路46号商业大厦十三楼东一区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58-6913619

传真电话:0758-618367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1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