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宜州市人民法院的警用和电子设备采购成交公告项目编号:鼎策HCZB-2016-0106
、项目名称:警用和电子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鼎策HCZB-2016-0106
三、项目内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四、成交公告公示日期:2016年01月20日至2016年01月28日(七个工作日)
五、评标信息:
截标时间:2016年01月19日10时00分
截标地点: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宜州市办事处(宜州市黄莺路(新财政小区内)3楼)
专家评委:陆毅、韦俊炜。业主评委:卢炳昊。
六、中标结果:
A标段:
成交单位名称:宜州元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 宜州市山谷路26-7号
报价为: 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叁仟元整(¥133000.00元),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天内,
B标段:
成交单位名称:宜州元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 宜州市山谷路26-7号
报价为:人民币(大写)肆拾肆万叁仟捌佰元整(¥443800.00元);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
七、本次招标的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黄工 0778-3175570 传真:0778-3175570
3.联系地址: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宜州市办事处(宜州市黄莺路(新财政小区内)3楼)。
4.邮编:546300
八、公告说明:
1、竞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宜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投诉。
2、质疑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规定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均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3、监督管理部门:
宜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8-3188779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