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人民检察院心理测试仪、UPS电源及更新看守所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1-18 17: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滑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滑县人民检察院心理测试仪、UPS电源及更新看守所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滑县人民检察院心理测试仪、UPS电源及更新看守所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JYZG[201512]081号
二、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6年01月13日
评审地点: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审小组成员:高攀、郭静进、吴祖勇、吕照进、刘娜
四、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阳华银安防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报价:29.8000万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友谊路19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兴盛大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29.8290万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健康路东段224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鑫瀚隆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报价:29.9982万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红星路10号院3号楼1单元5号
注:结果公示期为2016年1月19日-2016年1月25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 人:滑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南省滑县滑州路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2-8137591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B1208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传真:0371-65996996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滑县人民检察院心理测试仪、UPS电源及更新看守所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JYZG[201512]081号
二、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6年01月13日
评审地点: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审小组成员:高攀、郭静进、吴祖勇、吕照进、刘娜
四、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阳华银安防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报价:29.8000万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友谊路19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兴盛大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29.8290万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健康路东段224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鑫瀚隆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报价:29.9982万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红星路10号院3号楼1单元5号
注:结果公示期为2016年1月19日-2016年1月25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 人:滑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南省滑县滑州路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2-8137591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B1208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传真:0371-6599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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