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宁明县爱店口岸基础设施(一期)验货场卡口二、卡口三工程【ZHZB2015-NN-070】中标公告
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宁明县爱店口岸基础设施(一期)验货场卡口二、卡口三工程【ZHZB2015-NN-070】
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宁明县爱店口岸基础设施(一期)验货场卡口二、卡口三工程
二、项目编号:【ZHZB2015-NN-070】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五、投标截止时间:
六、中标结果公告时间:
七、中标结果:
中标人 | 中标人地址 | 工期 (日历天) | 工程质量 | 中标金额 |
宁明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宁明县城中镇桥东 | 100天 | 合格 | 人民币壹佰肆拾壹万零壹佰伍拾玖元壹角柒分(¥1410159.17元)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蒙小明、梁伟众、黄萍、陆曼丽、蒙明霞
九、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钊 电话:0771-6723963 FAX:0771-5521322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人:宁明县口岸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