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生态修复项目二期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1-18 16: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生态修复项目二期结果公示
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的委托,就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生态修复项目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生态修复项目二期
项目编号:HNHL-2015293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招标公告于2015年12月24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1月15日
评标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室
四、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西峡县绿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贰佰零贰万叁仟玖佰伍拾元贰角柒分(¥:2023950.27)
第二中标候选人:淅川县青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贰佰零肆万贰仟零伍拾陆元伍角肆分(¥:2042056.54)
第三中标候选人:内乡县菊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贰佰零肆万柒仟捌佰零肆元伍角柒分(¥:2047804.57)
五、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公示期为3日。
本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网站上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1393772722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638967778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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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的委托,就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生态修复项目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生态修复项目二期
项目编号:HNHL-2015293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招标公告于2015年12月24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1月15日
评标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室
四、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西峡县绿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贰佰零贰万叁仟玖佰伍拾元贰角柒分(¥:2023950.27)
第二中标候选人:淅川县青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贰佰零肆万贰仟零伍拾陆元伍角肆分(¥:2042056.54)
第三中标候选人:内乡县菊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贰佰零肆万柒仟捌佰零肆元伍角柒分(¥:2047804.57)
五、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公示期为3日。
本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网站上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1393772722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638967778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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