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汤阴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1-15 16: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汤阴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汤阴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汤阴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经谈判小组推荐、采购人确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汤阴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汤阴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
采购编号:汤财招标采购[2015]80号
二、项目采购概况
1、采购人预算价:202000元。
2、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3、质量目标:达到合格标准,符合《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技术方案的通知》的要求。
4、采购范围:收集2012-2014年汤阴县社会经济、土地利用等基础资料,划分汤阴县征地区片,评估各区片征地价格,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听证和论证等各项后续工作。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发布媒体: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30日-2016年1月6日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6年1月14日
谈判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钱志新、李书红、华蔚
五、成交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阳市金土地价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最终报价:195000元
供货质量:合格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供应商地址:安阳市北关区平原路411号
第二成交候选人:郑州豫华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196000元
供货质量:合格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36号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省纬达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196500元
供货质量:合格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供应商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34号
六、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汤阴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汤阴县人民路西段
联 系 人:王永平1364372475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解放大道东段389号临街楼三楼
联 系 人:宋波15603725789
电子邮件:ayxinren@126.com
本结果公示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示期为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19日,公示期内各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2016年1月15日[点击下载]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汤阴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汤阴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
采购编号:汤财招标采购[2015]80号
二、项目采购概况
1、采购人预算价:202000元。
2、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3、质量目标:达到合格标准,符合《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技术方案的通知》的要求。
4、采购范围:收集2012-2014年汤阴县社会经济、土地利用等基础资料,划分汤阴县征地区片,评估各区片征地价格,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听证和论证等各项后续工作。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发布媒体: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30日-2016年1月6日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6年1月14日
谈判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钱志新、李书红、华蔚
五、成交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阳市金土地价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最终报价:195000元
供货质量:合格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供应商地址:安阳市北关区平原路411号
第二成交候选人:郑州豫华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196000元
供货质量:合格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36号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省纬达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196500元
供货质量:合格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供应商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34号
六、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汤阴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汤阴县人民路西段
联 系 人:王永平1364372475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解放大道东段389号临街楼三楼
联 系 人:宋波15603725789
电子邮件:ayxinren@126.com
本结果公示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示期为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19日,公示期内各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2016年1月15日[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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