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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公务车维修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补招)子项目2(CZ2015-2336)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4 17: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6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公务车维修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补招)子项目2(CZ2015-2336)
中标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经广州市财政局批准,于2015年12月21日就2016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公务车维修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补招)(项目编号:CZ2015-2336)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子项目2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公务车维修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补招)。
    三、项目编号:CZ2015-2336。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采购内容:
    1.用途:业务
    2.数量:1项
    3.采购内容:二类机动车维修定点服务资格,确定19家供应商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61231
    (二)实施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地点。
    六、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日期:2015年12月21日;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我中心网站。
    七、评审信息
    (一)评审日期:2016年01月11日。
    (二)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三)评审委员会成员:胡日文,郑文斌,王继忠,董耕野,周焕成,蔡全球,彭卫平,评审组长为:董耕野
    八、中标信息
    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结果如下:
    (一)不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广州市凯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原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过期、无2014年检查考核记录
    广州市顺捷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原因:营业执照过期。
    广州市黄埔金兰汽车修配厂有限公司,原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2014年检查考核记录
    广州市信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原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检查考核记录。
   (二)情况说明
   以下4家投标人其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所属的行政区域在子项目2中无对应分组,评委会无法对其进行分组,不予推荐:广州市番禺区石楼莲兴汽车修配厂、广州市番禺区石岗发业汽车修理行、广东大昌行日产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棹立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三)中标供应商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组别

中标供应商

维修项目工时费优惠率(%)

维修材料管理费率(%)

行政区域

1

第一组

广州市黄埔区美信汽车维修服务中心

20

15

黄埔区

2

第一组

广州市海珠区穗风汽车修配厂

20

13

海珠区

3

第一组

广州市天河光明汽车维修中心

20

13

天河区

4

第一组

广州众诚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20

13

海珠区

5

第一组

广州市海珠区伟联汽车服务中心

20

13

海珠区

6

第一组

广东警兴汽车维修中心

20

10

白云区

7

第一组

广州保税区永捷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20

6

黄埔区

8

第一组

广州市荣顺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20

10

黄埔区

9

第一组

广州市天河经典名车维修中心

18

12

天河区

10

第一组

广州市黄埔区华丰汽车服务中心

20

11

黄埔区

11

第一组

广州市白云区城利汽车修理厂

15

15

白云区

12

第一组

广州市天河日港汽车维修中心

20

13.8

天河区

13

第一组

广东新概念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9

12.5

天河区

    本次招标,我中心不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实际成交时按规定据实收取。
    中标供应商可在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凭中标公告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到我中心二楼集中办事窗口领取中标通知书。
    因时间紧急,请各位务必在1月19日前将协议书及廉政承诺书交到我中心三楼协议采购部。有以下几点要求:    
   1、协议书和廉政承诺书均在招标文件中下载,填写乙方信息并加盖公章,协议书和承诺书一式两份;
   2、请务必填写所报产品的优惠率;
    请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协议书签订后,将协议书扫描上传到我中心业务系统。
    九、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28866425。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我中心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30时。
    采购人联系人:蔡冰君 联系电话:2886641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审核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6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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