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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江南水都小学课桌椅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3 18: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项目名称:福州市江南水都小学课桌椅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FJGC-G-2015-130-1                批复号:[2015]仓财购计(088)

3采购人名称:福州市江南水都小学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01

   联系方式:0591-83742779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

   联系人:陈云

   联系方式:0591-8331210983312509     传真:0591-83393305

5、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2月22][2016年1月12]

6、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6年1月12](招标编号:FJGC-G-2015-130-1)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姓名:    翁文顺    

电话:    0591-83742779    

8、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8.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昆山旭壹教育器材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23.1.4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福州三佰贸易有限公司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购置发票,未提供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未提供中小企业上级主管部分出具的小微企业证明函,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53.1.8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浙江鑫盛舞台设备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中小企业材料非中小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8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厦门华致家具有限公司、昆山永光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苏州巨力木业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厦门华致家具有限公司、昆山永光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苏州巨力木业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8.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厦门华致家具有限公司、昆山永光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苏州巨力木业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9、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无。

10、评标结果:

10.1中标供应商名称:昆山永光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0.2中标供应商地址:周市镇陆杨工茂路257幢。

10.3中标金额:19.2元。

10.4合同履行日期:30日内。

10.5服务要求:10年质保期,10年内有任何质量问题(人为损坏除外)包换10年内包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终身维护(仅收取材料配件成本费用,不收取其他任何差旅费、人工费)

10.6中标货物的明细情况如下:

包号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1

课桌椅

课桌:400×600±10mm

课椅:400×370±10mm

600

320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周卫平、刘忠辉、汪水春、龚以霖、翁文顺(采购人代表)

特此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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