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办公家具等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FJGC-G-2015-176 下达编号:FJ[GK]201512171593
3、采购人名称: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屏东路9号
联系方式:0591-87858019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人:陈云
联系方式:0591-83312109、83312509 传真:0591-83393305
5、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2月18日]至[2016年1月11日]
6、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6年1月12日](招标编号:FJGC-G-2015-176)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姓名: 翁女士
电话: 0591-87858019
8、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8.1合同包一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8.1.1合同包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 福建鸿达家具有限公司和福建闽森家具有限公司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均未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4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新态兴家具(福建)有限公司、福建金木年华家具有限公司、必高家具(福建)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新态兴家具(福建)有限公司、福建金木年华家具有限公司、必高家具(福建)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8.1.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8.2合同包二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8.2.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 福建鸿达家具有限公司和福建闽森家具有限公司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均未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4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 北京国马斯尔福实验室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复印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注明:“本函有效期为2个月、复印件无效”,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北京国马斯尔福实验室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效,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7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 厦门佰程实验室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社会保险登记证、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购置发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2 条款、3.1.4条款、3.1.5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8.3合同包三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8.3.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 福建鸿达家具有限公司和福建闽森家具有限公司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均未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4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金木年华家具有限公司、新态兴家具(福建)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9、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
9.1价格扣除情况:
9.1.1必高家具(福建)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 的指标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98633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986330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927150.2元。
9.1.2福建金木年华家具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 的指标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101000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1010000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949400元。
9.1.3新态兴家具(福建)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 的指标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103158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1031580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969685.2元。
9.2政策性加分情况:
9.2.1必高家具(福建)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所投办公桌、班台、条形桌、会议桌是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政策性加分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加分。加分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986330元,其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为282235元,占本合同包28.61%,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价格分与技术分给予6%的加分幅度,最终价格分加2.7分,技术分加2.44分。
9.2.2福建金木年华家具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所投屏风工作位、办公桌、文件柜、茶水柜、办公桌、班台、六门文件柜、讲台、条形桌、条形桌、电脑桌、主席台、会议桌、休息室书桌是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政策性加分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加分。加分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1010000元,其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为545590元,占本合同包54.0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价格分与技术分给予8%的加分幅度,最终价格分加3.52分,技术分加3.2分。
9.2.3新态兴家具(福建)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所投屏风工作位、办公桌、单人沙发、茶几、茶水柜、办公桌、班吧、班椅、班前椅、六门文件柜、讲台、条形桌、电脑桌、会议椅、主席台、主席台椅、会议桌、带扶手会议椅、床组、床头柜、圆茶几、书桌椅、沙发、茶几、大餐桌、餐椅是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政策性加分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加分。加分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1031580元,其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为651013元,占本合同包63.11%,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价格分与技术分给予8%的加分幅度,最终价格分加3.44分,技术分加3.44分。
10、评标结果:
10.1合同包一评标结果:
10.1.1中标供应商名称:新态兴家具(福建)有限公司
10.1.2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23号佳盛广场C幢14层01室。
10.1.3中标金额:103.158万元。
10.1.4合同履行日期:30日内。
10.1.5服务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包一7年免费质量保修期,终生维护。我司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响应时间立即响应,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1小时。1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个货物。
10.1.6中标货物的明细情况如下:
包号 |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1-1 | 屏风工作位 | 1600*750*760mm | 84位 | 1659 |
1-8 | 办公桌 | 1600*800*760mm | 91张 | 1880 |
10.2合同包二、合同包三评标结果:
10.2.1在评标期间,合同包二、合同包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合同包二、合同包三废标。
10.2.2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11、评标委员会成员:乐智慧、陈京、陈瑞英、陈孝仁、郑平(采购人代表)
特此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