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凌云县国家税务局职工宿舍楼未出售公有住房维修改造工程GXBSZC2015-J2-0195-KW成交公告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凌云县国家税务局的委托,就《凌云县国家税务局职工宿舍楼未出售公有住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凌云县国家税务局职工宿舍楼未出售公有住房维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5-J2-0195-KW
三、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凌云县国家税务局职工宿舍楼未出售公有住房维修改造工程,具体按施工图纸设计内容(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5年12月1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采购公告。
五、截标时间:2015年12月24日下午3时00分
评审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闽盛家居建材广场1期C栋4楼407-411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吴昌峰、黄永进、谢建华(业主代表)
六、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百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麒麟山庄C14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陆万玖仟捌佰柒拾伍元伍角壹分(¥269875.51)
工期: 30天(日历日)
质量等级:合格
七、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红萍 联系电话:15177630482
八、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梁壮贤 质疑电话:0771-2023972
3、质疑书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