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靖西市教学综合楼及学生宿舍楼工程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07 10: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靖西市教育局的委托,于20160106日就靖西市教学综合楼及学生宿舍楼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开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靖西市教学综合楼及学生宿舍楼工程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5-G2-176-JL

三、项目的简要说明: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招标文件发售日期:20151217日至20151223

五、中标公告日期:201617日—2016111

六、评审时间:20160106日下午15:00

评审地点::靖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西市幸福广场政务大厅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李克勇陈敏 唐启探零恩存李荣昌

七、中标结果:

1标段:中标人靖西县建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贰佰陆拾贰万叁仟陆佰贰拾柒元叁角肆分(2623627.34)工期250日历天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中标候选人为广西鸿安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贰佰陆拾贰万肆仟伍佰壹拾叁元陆角整(2624513.60)工期250日历天,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标段:中标人百色市大西南建设工程总公司中标价贰佰陆拾陆万肆仟陆佰伍拾贰元玖角捌分(2664652.98)工期250日历天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中标候选人为广西新缘路建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贰佰陆拾陆万肆仟贰佰零玖元捌角伍分(2664209.85)工期250日历天,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标段:中标人百色市第一建筑公司中标价贰佰零捌万捌仟伍佰陆拾壹元伍角柒分(2088561.57)工期250日历天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中标候选人为广西百色泰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贰佰零捌万陆仟壹佰捌拾玖元贰角陆分(2086189.26)工期250日历天,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标段:中标人靖西县第二建筑公司中标价贰佰肆拾玖万贰仟玖佰玖拾玖元壹角玖分(2492999.19)工期250日历天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中标候选人为靖西县第一建筑公司中标价贰佰肆拾玖万壹仟玖佰伍拾叁元肆角捌分(2491953.48)工期250日历天,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标段:中标人靖西县建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叁佰伍拾肆万肆仟伍佰贰拾捌元陆角肆分(3544528.64)工期250日历天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中标候选人为广西恒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叁佰伍拾肆万叁仟壹佰陆拾贰元叁角柒分(3543162.37)工期250日历天,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联系人:裴工                        联系电话:07762660078

九、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人如对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靖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诉

2、质疑联系人:裴工   联系电话:07762660078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十、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靖西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xi.gov.cn)                    

 

 

 

靖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靖西市教育局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617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