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机场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06 16: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非政府采购项目
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梅县机场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于2016年1月6日就梅县机场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梅县机场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梅县机场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GDQY15MZHG07054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包括内容、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等)
1、招标内容: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改造
2、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招标代理机构于2015年12月16日在公开的媒体梅州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七、评标信息:
1、评审日期:2016年1月6日
2、评审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1楼(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周杰
4、评审委员会其他成员:邓伟宁、徐晓丽、陈宜兴、曾军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九、中标信息:
1、中标服务商名称:广东泰鸿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服务商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府前大道泰鸿科技大厦C栋
3、中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梁江
4、中标总金额(人民币):柒拾万零陆仟柒佰贰拾元整(¥706,720.00元)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梅县机场公司
招标人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梅县机场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1楼
项目联系人:古小姐
招标项目联系人电话:0753-2223126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753-2323126
此中标公告即为招标结果通知书。如果服务商对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梅县机场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于2016年1月6日就梅县机场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梅县机场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梅县机场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GDQY15MZHG07054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包括内容、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等)
1、招标内容: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改造
2、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招标代理机构于2015年12月16日在公开的媒体梅州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七、评标信息:
1、评审日期:2016年1月6日
2、评审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1楼(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周杰
4、评审委员会其他成员:邓伟宁、徐晓丽、陈宜兴、曾军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项目名称:梅县机场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GDQY15MZHG07054 评审日期:2016年1月6日 | ||||||
投标单位 | 是否通过 初步审查 | 技术得分 (40分) | 商务得分 (30分) | 价格得分 (30分) | 综合得分 (100分) | 推荐排名 |
广东泰鸿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37.40 | 27.60 | 30.00 | 95.00 | 1 |
梅州市金华信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34.80 | 14.00 | 29.90 | 78.70 | 2 |
广东佳鸿达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17.80 | 10.80 | 29.92 | 58.52 | 3 |
九、中标信息:
1、中标服务商名称:广东泰鸿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服务商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府前大道泰鸿科技大厦C栋
3、中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梁江
4、中标总金额(人民币):柒拾万零陆仟柒佰贰拾元整(¥706,720.00元)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梅县机场公司
招标人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梅县机场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1楼
项目联系人:古小姐
招标项目联系人电话:0753-2223126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753-2323126
此中标公告即为招标结果通知书。如果服务商对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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