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社旗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社旗县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社旗县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SQGGZY-JY-ZC-2015-241
二、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内容电子卷宗系统设备1批(卷宗存储设备1台、卷宗服务器1台等)(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告日期:2015年12月29日—2015年12月31日。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6年1月4日10时00分
谈判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小组成员:蔚书敏 李东明 邱胜武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南阳金普生电子有限公司
成交价:玖拾贰万叁仟捌佰元整(¥923800.00元)
质 量:合格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供应商地址:南阳市七一路139号
六、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谈判结果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社旗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377-6798051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628463961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社旗县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4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