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设备采购项目C包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委托,就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设备采购项目C包二次进行询价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汴财询(2015)330号
二、 项目概况:
项目总额:70万元
采购内容:C包段:软件升级、手持式身份证识别器、便携式危险品扫描器采购
三、 邀请函发出时间:2015年12月24日
四、 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五、 询价信息
询价日期:2015年12月31日
询价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谈判小组组长:孟庆森
询价小组成员:王新玉、王建博
监督人:李新胜
见证人员:程堃
六、 成交信息:
C包段:
成交人名称:河南卓兴佳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113000元
供货(服务)期:签订合同后 1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5号11层1101号
成交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1 | 便携式危险品扫描器 | 2 | 台 | 7.500 |
2 | 手持式身份证识别器 | 2 | 台 | 4.500 |
3 | 软件升级 | 1 | 项 | 89.000 |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103783311
地 址:开封市五一路86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15837824444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质疑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询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