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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警用设备采购(KWCZ2G2015161)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31 17: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灌阳县公安局一批警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警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KWCZ2G201516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单位:

分标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金额(元)

A

1

摆动式开颅锯

1

1118119.4

2

刑事现场勘查箱

12

3

基层科所队公安信息网路由器

10

4

照相机

12

5

台式电脑

30

6

刑事现场勘查箱

12

7

视频全能提取系统

1

8

封闭式警用电动巡逻车

10

B

1

手持式足迹勘查光源

12

631580.00

2

束缚式防暴叉

60

3

强光灯

60

4

组合式警棍

60

5

特警夏战训服

304

6

特警春秋战训服

152

7

特警冬战训服

152

8

特警短袖T恤衫

304

9

特警长袖T恤衫

304

10

特警战训靴

152

11

特警春秋战训帽

152

12

特警战训腰带

152

13

约束毯

20

14

黑白激光多功能一体机

12

15

单警装备

50

C

1

340兆无线应急图传设备

1

300000.00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51231 2016年1月8,上午8001200,下午 3005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财务室(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与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财务室联系,联系电话0773-2884686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A分标:11200.00元;B分标:6300.00元;C分标:3000.00元(人民币,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6115日下午530分前到达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121日上午10时前(截标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121日上午9时至10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121日上午10时整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开标。

十、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cz.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 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灌阳县公安局

地址:广西桂林灌阳县

联系人:蒋警官           联系电话:0773-4211741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

联系人:刘巧云     联系电话:0773-2860696   传真:07732860696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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