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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冬春救助物资采购(XZZBF1512326C)成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31 17: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名称:冬春救助物资采购

二、项目编号:XZZBF1512326C

三、竞标公告日期:2015年12月16日2015年12月21日

四、定标日期:2015年12月24日

五、成交结果公告时间:1个工作日

六、成交结果(标的概况)

分标

成 交 人

成交金额(元)

成交人地址

交付使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A

南宁市尚芳贸易有限公司

贰拾捌万伍仟叁佰伍拾元整(¥285,350.00

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建新路二街10号一楼

7天内

B

贵港市华洪贸易有限公司

贰拾捌万伍仟柒佰肆拾元整(¥285,740.00

贵港市港北区西五街760号三楼

7天内

C

项城市祥源商贸有限公司

壹拾玖万叁仟伍佰元整(¥193,500.00

河南省项城市湖滨路东怡馨园6号楼

7天内

D

南宁冠之华商贸有限公司

贰拾陆万伍仟伍佰元整(¥265,500.00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栋13层0907号

7天内

E

广西南宁互创贸易有限公司

伍万叁仟捌佰贰拾元整(¥53,820.00

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常乐二街61号第二层

7天内

七、谈判小组成员:梁兆新、廖雪桦、赵  军

 

八、采购人:防城港市防城区民政局

九、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受理: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70-3290261       FAX:0770-3290261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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