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外包服务定点政府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郑财公开[2015] X123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市财政局委托,就郑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外包服务定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外包服务定点政府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郑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外包服务定点政府采购项目
三、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15年12月04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12月25日
评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评标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魏克明、刘树民、柴玉梅、田莉军、李惠军、高醒、汪金峰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郑州华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68号15层1513号。
中标人:郑州三鼎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238号凯旋门A座2701室。
中标人:河南省新永丰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1号附7号1号楼6单元8层801。
中标人:河南丰景浩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陈砦村北环路与渠东路南向北第4号。
中标人:郑州市联达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2号楼15层1505号。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冰 联系电话:0371-65951806 传真电话:0371-65950562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0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中标人速来我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请未中标的投标人速到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招标文件
附件2:中标主要服务范围及年限序号 | 中标人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限 |
1 | 郑州华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2 | 郑州三鼎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
3 | 河南省新永丰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
4 | 河南丰景浩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5 | 郑州市联达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