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化治安管理视频系统建设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化治安管理视频系统建设 | |
采购预算(元):6800000元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采购编号:开发区财-2015-1123 | 批复编号: {2015}1123号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计划完工时间:30日历天 |
采购人: 鹤壁市公安局金山分局 | 联系人(联系电话): 信先生:0392-3379108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 路女士:15539255114 hbfdzb@163.com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 联系人(联系电话):韩女士0392-3314106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1.采购内容:采购清单包含的内容及服务 2.分包情况:分为1个包 | |
评审结果: 中标供应商:河南省鑫河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开元区西环路中段 投标报价:(大写)陆佰柒拾伍万贰仟柒佰贰拾伍元 (小写)6752725.00 | |
评审时间: 2015 年 12月30日 15:00 分(北京时间) | |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评标厅 | |
评审小组成员:牛巧利 刘仙忠 王晓光 王广影 信敬西 | |
*公示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自发布同时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保证金退还: 1.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成交人,请于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2.中标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采购机构备案后方可 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公示日期: 2015 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