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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采购执法记录仪项目二次招标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9 14: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就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采购执法记录仪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采购执法记录仪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郑财公开(2015X11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购买一批执法记录仪,数量350(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5129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局外网》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1229

评标地点: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与秦岭路交叉口向南100路东中机工程办公楼9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杨敏、栗全庆、祝静思、安志军、王智光(招标人代表)。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河南万企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5613B

中标金额:陆拾贰万叁仟元整(¥623000.00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女士    女士

联系电话: 0371-55638076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与秦岭路交叉口向南100路东中机工程办公楼9

邮箱:cdzb2010@163.com[点击下载]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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