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司法局业务用房附属工程施工项目成交公告(项目编号:GXJTZ[2015]051HC)
受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委托,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金城江区司法局业务用房附属工程施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城江区司法局业务用房附属工程施工项目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时间:2015年12月18日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4日
三、截标时间:2015年12月25日上午10时00分
四、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5日上午10时00分截标后
开标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分公司二楼开标室
五、成交公告时间: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6日
六、成交结果
推荐成交单位为:名洲建设有限公司
成交侯选价为:肆拾叁万贰仟玖佰陆拾捌元贰角壹分(¥:432968.21元),工期承诺为:60日历天,质量承诺为:合格,注册建造师:何昌峻;注册编号:桂245131330554;安全员:高廷深,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2)0002085,上岗证:0103103852。
七、采购单位: 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
八、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小岑 联系电话:0778-2303466
九、说明:
㈠ 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河池市金城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办公室。
㈡、质疑电话/传真:0778-2305686。
㈢、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或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