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博物馆文物保护实验室仪器项目成交公告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博物馆委托,就文物保护实验室仪器项目进行询价,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文物保护实验室仪器
采购项目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5]453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购通[2015]618号
三、主要成交标的简要说明:文物修复高清数码相机,D810A尼康,1台,39500元/台;手持式X荧光元素分析仪,DH-7000,1台,350000元/台;温湿度记录仪,佐格DSR-TH型,2台,4030元/台等设备。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3日
五、评审日期及地点:2015年12月25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六、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成交金额:洛阳致都贸易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443000.00元,地址为: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8号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
七、询价小组名单:叶炜、卜有康、贺天勋、林伟民、陈金龙
八、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博物馆
地址:洛阳市聂泰路与洛宜公路交叉口向南900米路西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 18538868611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及电话:赵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请成交供应商到我处领取成交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首日已领取。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