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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5 22: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项目名称: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YS2015-173-1
3、采购人名称: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
    项目负责人: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13405921646
4、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13层1001-1002室
    项目负责人:
小吴
 
    联系电话:
0591-87679352 87679372
 
5、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2月04日
6、定标日期:2015年12月25日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招标货物及提供服务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材料:A、近期的企业财务报表、近期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期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5) 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投标时须分别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未提供者以无效标处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原件放入技术商务正本,复印件放入技术商务副本)(8)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第(4)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中标(成交)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规格型号
11办公家具1111050.00111050.00包1-1办公桌1600*800*760(其余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一年免费质保(其余详见投标文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福建鑫泰家具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新店镇健康村健康工业区9-11号
中标(成交)金额:  111050.00
9、评标委员会名单
     采购人代表:
    评审专家:
柯芸笙,邓平祥,郑季炜,汪水春、陈兴辉
10、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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