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选聘国有资产评估、国有资产拍卖中介机构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MCF[2015]07
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中牟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就选聘国有资产评估、国有资产拍卖中介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审批编号:中牟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选聘国有资产评估、国有资产拍卖中介机构项目;中牟政采公开-2015-12-7。
二、项目简要说明:为进一步推进中牟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选聘国有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针对中牟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的公务用车进行评估;第二标段:选聘国有资产拍卖中介机构,针对中牟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的公务用车进行拍卖。
三、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2月3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12月25日;
评标地点:中牟县财政局七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王献坤、胡俊兰、李付霞、梁慧丽、付治河;
五、结果信息:
第一标段
中标单位:河南华威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标金额:按照《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65%。
第二标段
因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按照《政府采购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本标段予以废标。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中牟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人联系方式 :张科长 0371-6216052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详细地址:中牟县商都大街中牟县财政局一楼
邮编:451450
联 系 人:海巍 芦海瑞
电话(传真):0371—62160559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天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