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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州指挥学院食堂经营管理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3 17: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公告编号:ZDZBZX2015-011

2、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州指挥学院

3、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

4、联系人:柳助理

5、联系方式:0591-83828899

6、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东街中福广场24B

8、联系人: 陈小姐

9、联系方式: 0591-88231280       传真:0591-88231283

10、招标公告日期: 20151127

11、采购单位确认日期: 20151223

12、中标情况:宁波康喜乐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技术商务卷正本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项号2“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⑤、投标人由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企业没有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卷正本中,技术商务卷副本附复印件)。”及《无效投标条款》中“一、资格性审查: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3点合格的投标人及合格的投标产品之规定。”的有关规定,评委会判定宁波康喜乐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福州兰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存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从自身对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或汇票)提交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600前到达本公司账户为准(招标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帐的风险)。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及《无效投标条款》中“二、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12.2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的有关规定,评委会判定福州兰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项目名称

中标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服务期限

中标单位

地址

服务要求

第一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2

厦门开心上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龙泉巷430

详见投标文件

第三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2

福建大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港路35号金山桔园二期嘉园27号楼

详见投标文件

13、专家名单:卓林全、葛霞虹、余深冬、刘明华、章月萍

特此公告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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