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洛阳市智能交通改造成交公告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洛阳市智能交通改造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智能交通改造
采购项目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5]429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购通[2015]622、623号
三、主要成交标的简要说明:洛阳市智能交通改造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12月08日
五、评审日期及地点:2015年12月22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六、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成交金额:
河南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项目(第1包: 洛阳市智能交通示范路改造工程)的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4227172.00元,地址:洛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大道863创智广场2号楼14楼
河南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项目(第2包:洛阳市智能交通控制调度大厅改造工程)的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1804882.00元,地址; 洛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大道863创智广场2号楼14楼
七、采购小组名单:王晋耀、李金攻、张杰、吕光、关华峰
八、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51号
联系人及电话:关先生 13903881110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请成交供应商到我处领取成交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首日已领取。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