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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板芙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广告墙制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2 19: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受中山市板芙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中山市板芙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广告墙制作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WD151111ZSCG226J)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WD151111ZSCG226J

项目名称:中山市板芙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广告墙制作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760-86501597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板芙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芙中二横路城建大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黄先生0760-8650159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国际中心2座1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余先生0760-8836380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1月30日

中标日期:2015年12月17日

总中标金额:33.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广东省肇庆市第二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肇庆市建设三路56号 33.0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伟杰、王玲、黄振华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山市板芙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广告墙制作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板芙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于2015年12月17日中山市板芙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广告墙制作采购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本项目谈判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WD151111ZSCG226J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板芙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广告墙制作采购项目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426352.37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广东省肇庆市第二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建设三路56号。

六、报价明细

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成交金额(元)

中山市板芙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广告墙制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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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30000.00

 七、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于2015年11月30日在 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②广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网(www.gdgpo.gov.cn);③中山市政府采购网(www.zhongshancz.gov.cn/cgzx/);发布采购公告。

八、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张伟杰(谈判小组组长)、王玲、黄振华

九、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最低价法成交候选人排序表

序号

报价人名称

最终报价金额

推荐排名

1

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15000.60元

6

2

中山市圣城水利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415000.00元

5

3

黑龙江省水利四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9000.00元

3

4

珠海市争芳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400008.00元

4

5

江西省丰溪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387800.00元

2

6

茂名建筑集团第二有限公司

¥426000.00元

7

7

广东省肇庆市第二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330000.00元

1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其中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茂名市电白华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不能通过初审,其余8家全部通过初审。广东龙大建设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进行第二轮报价。


十、成交信息: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约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和成交备选人。经采购人确认,确定广东省肇庆市第二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330000.00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板芙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0760-8650159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先生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国际中心2座15楼

电    话:0760—88363800       传    真:0760—22818188

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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