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交警支队物业管理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交警支队物业管理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交警支队物业管理 | |||||||||||
项目编号 | HZZFCG2015服字38号 | |||||||||||
贺州市公安交警支队 | 采购代理机构 |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采购类别 | 委托采购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邀请竞标人 的推荐情况 | 推荐单位 | 单位名称 | 贺州市隆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资格情况概述 | 物业管理资质三级 | |||||||||||
专家 推荐单位 | 推荐单位名称 | 广西贺州市中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资格情况概述 | 物业管理资质三级 | |||||||||||
推荐专家姓名 | 刘刚 | |||||||||||
专家推荐理由 | 资质满足要求,信誉度好 | |||||||||||
推荐单位名称 | 柳州市尚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资格情况概述 | 物业管理资质三级 | |||||||||||
推荐专家姓名 | 叶春华 | |||||||||||
专家推荐理由 | 资质满足要求,信誉度好 | |||||||||||
开标时间 | 2015年12月17日16时3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及授权 | 评委组成(3人):吴志鹏、胡巧思、许兴荣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5年12月22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15年12月24日 | |||||||||
成交 候选人 情况 | 第一成交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贺州市中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660000.00元 | |||||||||||
服务周期 | 壹年 | |||||||||||
第二成交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贺州市隆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668880.00元 | |||||||||||
服务周期 | 壹年 | |||||||||||
第三成交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柳州市尚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670000.00元 | |||||||||||
服务周期 | 壹年 | |||||||||||
成交人确定方式 |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人。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无 | ||||||||||||
公告媒介 | ||||||||||||
质疑和投诉 | 竞标人可以自成交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本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本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异议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1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
投诉部门 | 贺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投诉电话 | 0774-5135553 |
采购人:贺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2015年12月22日